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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4 18:57:04 浏览:[]次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建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建的管理制度(图1)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长远规划,从实际出发,着眼发展,编制校园规划。学校基建应根据校园规划有计划进行实施。

  2、大型拆、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论证。经基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行政会议批准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大型工程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型工程由学校基建领导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竟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领取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大型基建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小型工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招标工程的暂定价,一律由学校采购小组实行市场询价采购。对于工程确需变更的部分,须经过学校基建领导小组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决定。工程变更和暂定价的联系单资料包含:

  兴建、扩建项目施工,根据工程量大小,基建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做为校方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填表写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要有多人验收签字,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确保顺利施工。

  基建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规划、质监、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基建、扩建项目的财务工作,由总务处严格根据合同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由分管校长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进行工程审计。

  学校校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实施。

  校产维修采用承包方式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集体研究确定,防止偏差。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关。临时请小工要确定工作内容,派人检查工作情况,记清工日,定期核对、结算。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

  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一、负责全校校区规划总图的编制和年度修改,以及单体建筑功能研究,工程立项、可研报告。

  二、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及建设任务,制定和上报年度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计划及进行年度修改。

  三、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包括市规划局、人方、消防、环保、市政、招标、质量监督、防雷合同管理方面的审批。

  四、负责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的基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的招标组织工作,工程施工项目的材料认质认价工作。

  五、施工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上述单位及设计单位、社会职能部门,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工作守则、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全处人员工作安排、奖惩、任务分配等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5.精心组织,认真考察,规范招标,选择理想的勘测、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6.定期召开现场管理和业务工作会,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和总结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会审;对于造价问题,多搞调查研究;对于质量问题,深入实际全过程监督,切实把好质量关;对安全要常抓不懈,勤检查,多整改,杜绝大的安全事故。

  9.抓好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落实廉政制度,定期向校领导、纪委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外业的测量放线、桩线交底,沉降观测。内业的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传达公司的有关技术要求。负责工地土建工程技术指导,巡视检查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

  3.负责工地的质量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存质量管理记录、资料。接待公司领导、质检站领导的检查指导,对领导提出的检查意见作出书面回复

  4.负责审查土建专业的预算、结算、中间验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各项施工方案、材料计划。

  5.负责收集、整理、编写土建专业的工程简报,及时向领导反映工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6.负责审查土建专业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设计变更产生的各种影响反复论证,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7.负责检查指导土建专业的施工单位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施工同步,避免遗漏后补。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会议管理制度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

  公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建管理室行政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行政管理包括会议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制度等。第三条范围

  基建管理室例会:每周一部门讲评会结束后召开,在主任或副主任的主持下,基建管理室全体员工参加。会议主要沟通、处理内部事务和工程施工一般性事项,分析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通报事项,宣布决定,学习业务文件等。

  工程协调会:工程协调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由基建管理室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基建管理室主任和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主要研究和通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及施工单位配合协作情况。

  监理例会:每周一召开一次,由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基建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议主要总结前一周的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问题,并对下一周的工作重点进行探讨,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监理例

  其他专业会议:如对项目地质勘查、设计、造价、法律服务等专业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基建管理室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某些重要问题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第四条会议纪要管理规定

  2、会议纪要起草人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的整理工作,并报基建管理室主任审核。

  3、会议纪要形成后,应填写签批单,请基建管理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

  会议纪要作为科室的重要文件,应发至科室全体成员,以便各成员及时了解工程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寒、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线、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竞技宝官网并做好登记手续。

  4、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9、费用支出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核减率10%以内由园方支出审计费用,核减率10%以上由施工单位支出审计费用。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防止挪用、挤占国家资金。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4、竞技宝官网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4、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考察情况汇总后向学校汇报。

  8、组织学校有关使用部门、审计部门、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基建组有关人员考察并确定主要建材、设备供应。

  9、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审计。工程交付使用时,召集并主持交付工程功能说明会。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正职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察和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

  3、批阅上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奖金投入,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程建设安全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系统防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听取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的汇报,了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1、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应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和保证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影响安全的思想工作。

  4、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1、分管工程建设副职是工程建设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2、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推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领导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听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承发包安全施工相关事宜。

  6、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各项规程制度,组织开发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以下简称“三同时” )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8、组织或参加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重大事故报告书。

  9、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建设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1、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负责。竞技宝官网

  3、分管人事劳资部门的副职,副总师负责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组织有害有毒作业人员的身体普查。贯彻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卫行政副职和副总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供应设备物资符合设计 和施工标准要求。

  6、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负责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5、利用职代会的形式,参与施工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安全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7、组织和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电力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施工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和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线、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设计单位及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检查施工企业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确保电力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明确。

  5、督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听取施工企业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问题。

  6、安排施工任务,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落实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问题,并负责基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审查工程项目概算中,应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列和提取;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网切改、电源接入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并检查使用情况。

  8、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事故控制目标,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10、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责任,重大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每年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11、参加安全委员会和筹备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快报,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情况要列为宣传部门的重要报导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递工作。

  1、在编制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时,应按照安全施工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具体要求。

  3、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康健和“两措”计划等措施的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时,要充分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意见,设备造型应满足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运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1、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认真抓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大力宣传电力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动企业安全施工健康发展。

  3、在企业简报和报刊上应常设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情况为企业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5、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作用。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党团员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作业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7、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纪的执行情况。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章制度。

  3、参加公司组织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协助基建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技能培训工作。

  6、参与工程建设人身伤亡及其他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订。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作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输变电工程的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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